患有这些疾病的女性,真的不适合生孩子。
一、心脏疾病
北京妇幼保健院提醒,下面6种类型的心脏疾病不宜妊娠。
◆心脏病变严重,心功能Ⅲ级或Ⅲ级以上者。
◆有过心力衰竭病史者凡是胸廓畸形严重,心脏明显肥大、肺活量低于1000毫升者,不宜妊娠。
◆紫绀型先心病(右向左分流型)或肺动脉高压,伴咳血者。
◆联合瓣膜病变。感染性心内膜炎或心肌炎未经治疗。
◆心电图显示严重心率失常、心室肥厚、心房纤颤、重度房室传导阻滞、心动过速难以控制者、心肌损害明显者。
◆心功能检查,射血分数(EF)≤60%,心排血量指数(CI)每分钟≤3.01/m。未经手术纠治的心脏病患者,或虽手术未能改善心功能者。胸部X线摄片显示心脏明显扩大,心胸比例 55%,合并肺淤血、肺水肿者。
二、肺动脉高压
肺动脉高压的病人日常生活中,也许表现得和正常人没有什么差别,认为怀孕没有问题,但女性在怀孕以后,各个脏器系统的负担都明显加重,其中尤以心血管系统表现最为明显。怀孕后,心脏受到增大的子宫压迫,并且心率增快,心排出量增加,加上怀孕后整体血液容量增加40%-45%,这些因素都极大增加了心脏的负荷。
这些因素在孕期缓慢增加,孕妈妈的身体可能会有一个逐渐耐受的过程,觉得在孕早期和孕中期可能没有任何不适,和正常孕妇无异,而这更容易让人放松警惕,认为医生是耸人听闻。但是肺动脉高压的孕妇一旦在孕期发病,死亡率可能达到50%,重度肺动脉高压的猝死率可以达到30%。
三、肝硬化失代偿
除了心血管系统疾病外,还有一些疾病也不适合怀孕,例如肝硬化失代偿。本来,肝脏功能应付一个人已经很吃力了,这时候再怀孕加上一个人,肝脏受不了就会罢工。
四、慢性肾脏疾病伴严重高血压、肾功能不全
严重的慢性肾脏疾病,不只是危害母体安全,胎儿也会因为母体体内的代谢废物无法及时排出体外而受到严重影响。
五、癫痫
癫痫病患者最好让病情稳定2年,停药后再怀孕。如病情未控制,已经怀孕,则妊娠后不能停药,应该注意药物致畸影响。此外,抗癫痫药物还可能干扰肠道对叶酸的吸收,因此服用抗癫痫药物的妇女在孕前应每日补充叶酸4mg,并持续至整个孕期。
六、系统性红斑狼疮
系统性红斑狼疮主要好发于生育年龄女性,正常的性生活对生理和心理是有益的,但未达到怀孕条件,尤其是在病情处于中、重度活动的患者,应该采取避孕措施(最好采用屏障式避孕,忌服避孕药),妊娠生育的时机要选择,在风湿专科和妇产科医生的指导下进行。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风湿免疫内科主任蔡小燕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妊娠生育对红斑狼疮确有不利影响,妊娠过程中会出现性激素的变化,尤其是雌激素、泌乳素水平的升高,会使机体免疫反应持续增强。
七、其他疾病
糖尿病患者如已经有较严重的心血管病变,严重肾病伴肾功能不全,眼底有增殖性视网膜病变未治疗者或玻璃体出血等情况也不宜怀孕。若患有危及生命的恶性肿瘤,以及其他医生建议不要怀孕的严重内科疾病,医生都不建议女性在此时怀孕。重度再生障碍性贫血病情未缓解,Evans综合征,精神病急性期,女性在这些情况下也不宜妊娠。
不过,有些可以在治疗疾病后怀孕的情况,包括一些急性疾病,急性感染性疾病等,比如感冒发烧,病毒性肝炎发病期,生殖道感染等,可以在治疗好了以后再怀孕。